全总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
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近日表示,今后一个时期,全国总工会将把加强劳动争议处理作为落实“以职工为本,主动依法科学维权”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健全制度,创新机制,规范运作。当前,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,切实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:
(一)积极参与制定《
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。今年8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对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(草案)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。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和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职责定位。各级工会、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。下一步,全总将加大参与力度,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能够更多地吸收和采纳工会的意见。
(二)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。
一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。及时发现和排查处置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事件的隐患,有效避免和减少社会不稳定现象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。
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。工会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调解组织的办公条件和经费,确保调解工作正常开展。
三是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。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,形成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。
四是逐步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。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(三)积极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,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取得新的进展。积极发挥兼职仲裁员在处理劳动争议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。
(四)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。建立联动机制,及时、快捷地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。 (全总)
(来源:湛江日报稿 发布时间: 2007-10-02 10:4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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